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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[問題] 真的小蝦米無力了-富邦電視篇
作者ezpaper (向左轉)看板creditcard標題Re: [問題] 真的小蝦米無力了-富邦電視篇時間Fri Jan 21 21:10:52 2011我認為"日"是一個特例不然法院不會特地針對日來定義 卻沒對年月時分秒定義法律很嚴謹 如果要延伸到年月時分秒決議上再寫一條就好 但是沒寫網路上很多人討論2012前要做什麼 不會是指2012年底世界毀滅才做媽媽叫小朋友9點以前睡覺 一到9點還沒睡大概就會被k下面是大眾銀行98/09/01起變更條約附註:持卡人於98年9月前已累積尚未抵扣之現金回饋金額...很明顯9月前不包含9月hoboks大想確定我的想法想法很簡單 教育部說 以前就是之前我選擇相信 我自認沒那些教授厲害http://api.cardu.com.tw/card/detail.htm?mt_pk=29&mg_pk=7770大眾銀行-「信用卡約定條約」變更自98/09/01起變更大眾銀行,將自98年9月1日起,變更「信用卡約定條約第二十四條」(信用卡現金回饋)內容,變更後條約,請參見下表:第二十四條(信用卡現金回饋辦法)一、白金卡、金卡、普卡依貴行規定享有現金回饋之持卡人,需當月帳單列示之一般刷卡消費、郵購消費之消費金額累積達NT$4,000(含)以上,或特定通路(依貴行最新規定為準)之消費金額達貴行訂定之標準,始得於次月帳單依貴行規定比率結算獲得現金回饋,將以刷卡金回饋方式計入次月帳單中,僅限折抵次月(含)以後帳單之消費款,不得要求折抵現金。前述現金回饋每12個月為一結算週期(除貴行另有規定外,自核卡日後第一個結帳日起算,實際日期依各持卡人設定之結帳日為準),現金回饋金額累積每滿NT$100及其倍數時,該行將自動抵扣當期(含)以後之消費款,於每一年度結算週期之迄日,倘有未滿NT$100或超過NT$100及其倍數但不足NT$100之尾數(如NT$199之尾數99)但之回饋金額將不予回饋。二、一般通路與特定通路之現金回饋合併計算,每月回饋最高上限為NT$1,000,每年最高回饋上限總額為NT$12,000。現金回饋之持卡人,若連續二期有延誤繳款期限、未繳付最低應繳金額、所繳付款項未達貴行所定最低應繳金額者或經貴行強制停卡者,貴行有權停止持卡人之現金回饋,直至持卡人將延誤或未繳付款項全數繳清為止。三、非屬一般刷卡消費、郵購消費之消費款,包括但不限於以信用卡繳付政府所有稅款、代繳公用事業費用、中華電信公司費用、交通罰鍰、汽車燃料費、換發汽機車行照規費等款項,不計入現金回饋。註:持卡人於98年9月前已累積尚未抵扣之現金回饋金額,仍直接抵扣次月(含)以後帳單之消費款至抵扣完畢為止,98年9月後之新增消費所產生之現金回饋金額,則適用變更後之回饋辦法辦理。即98年9月前已核卡之持卡人變更後方案年度結算週期一律設定為每年10月起累積至次年9月止(實際日期依各持卡人設定之結帳日為準)共12個月。※ 引述《hoboks (戴爾真嫩)》之銘言:: 這問題實務上也有爭執過: http://tps.judicial.gov.tw/mem/94m7.htm: 三、以法律所定「前」為期間計算之標準: 是否以計算基準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終止?: 決定:以計算基準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起算日。: 不過最高法院不知道在寫啥: 一下子寫終止: 一下子寫起算: 但是根據最高法院的邏輯: 原波如果堅持二月前=一月 根據此決議可能有機會成功: ps:: 我剛看了有版友說要去google "以前 包括 當日": 第一頁搜尋結果就有許多筆契約條文會明確定義 以前是包括當日的: 這樣的話契約條文就沒有疑義: 但若契約只寫以前 再加上各方對於以前的解釋有爭執的話: 最後可能會落入消保法第11條的射程範圍: 第 11 條 (定型化契約之一般條款):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,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。: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,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。: 當然前提是法官會像我這樣解讀最高法院的見解 認為"以前"的解釋有疑義才行: 若法官覺得從小學習的知識就是"以前"包含了"當月或當日": 那就不會是消保法11條的範疇: ※ 引述《johannes717 (吉他手)》之銘言:: : 爭執這個問題其實真的挺無聊的,不過既然大家都在講也來參一腳好了。: : 基本上慣用語法不見得是正確的意思,生活中的誤用比比皆是。: : 就好像一堆人總是誤講....一"昧"如何一"昧"怎樣....: : 更不用說超過一半的人都使用...."沸沸揚揚"...."每況愈下"....: : 這些都是因為加入了人的生活邏輯與文化習慣,長久以來產生了誤用。: : 但是這不會影響到人的生活,因為大家都知道那個指的就是那意思,這是人們的基本: : 經驗認知。: : 那麼遇到有爭議的指涉時間時,在缺乏基本經驗認知時,大家也都會先確認"所以十: : 二月以前包不包含十二月"。: : 但是如果是七月以前,大家的既定經驗七月是鬼月,指的當然不包含七月。: : 講說過年前要把工作做完當然不含過年,因為沒有人要在過年上班。: : 這個基本經驗認知,可以幫助省略我們再確認的動作。: : 至於講說七月以前要長高加入籃球隊,大家當然會問包不包含七月?籃球隊徵選日是: : 幾號?不然誰知道你指的是什麼時候?: : 就原PO那件事情說來,遊戲規範本就有解釋空間,銀行說包含二月也是合理的,因為: : 大多數的人在缺乏預先條件下都是不確定的,我相信很多人如果趕著要電視,一定會: : 問清楚有爭議的地方。: : 大多數人都講一"昧",所以你講一"昧"我聽得懂。: : 可是你不覺得當板上超過半數人的認知經驗是"二月以前包含二月"時,你不覺得一直: : 舉少數例子來反證,搞得自己很難看嗎?--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9.85.131.1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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